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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对代理机构开展信用评价

板块: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10-14 10:29:00
阅读数:900

摘要:在信用堪比黄金的当下,*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如何实施?河北省将围绕代理协议签订及履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交易活动组织、采购程序执行等内容,由各级财*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和投标(响应)供应商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在信用堪比黄金的当下,*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如何实施?河北省将围绕代理协议签订及履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交易活动组织、采购程序执行等内容,由各级财*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和投标(响应)供应商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这是记者从近日发布的《河北省*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获悉的。据了解,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月正式启动,评价对象为在河北省执业的*采购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扣分制,评价结果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但不作为在该省执业的资格条件。

  河北省财*厅*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遵循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果应用的原则;评价内容包括代理协议签订及履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交易活动组织、采购程序执行、代理职责履行、质疑答复、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依法代理等;评价主体为各级财*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和投标(响应)供应商,其中,投标(响应)供应商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价依据资料则为采购人、评审专家、投标(响应)供应商评价表及其证明材料。采购过程文件,包括代理协议、采购信息公告、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报告、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质疑、投诉、信访、举报等处理文件、监督检查资料等。

  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时限是多久?据介绍,该省各级财*部门在投诉、举报、信访和监督检查等处理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因代理机构责任造成或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和监督检查进行信用评价;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对该项目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对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对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

  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扣分制,项目初始得分为100分,评价主体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价内容进行扣分,最终得分分为采购项目评价得分和动态周期(一年)内的平均得分。具体说来,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投标(响应)供应商分别对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60%、25%、15%。项目评价得分=采购人评价得分×60%+评审专家评价平均得分×25%+投标(响应)供应商评价平均得分×15%-财*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信用评价扣分项。项目评价得分为动态得分,随各评价主体参与情况随时更新分数。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评价平均得分=各评审专家评价汇总得分÷实际评价人数。投标(响应)供应商评价平均得分=各供应商评价汇总得分÷实际评价家数。动态周期(一年)内平均得分=动态周期内代理所有项目评价汇总得分÷动态周期内代理项目总量-财*部门监督检查信用评价扣分项。

  《指引》详细规定了各评价主体的信用评价内容及分值。如,财*部门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代理项目投诉、举报、信访等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情况。以监督检查为例,财*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有不配合检查或不配合提供有关材料的,扣5分。监督检查代理机构存在一般问题(财*部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列示问题中除以下严重问题和特别严重问题外)的,每存在1个问题扣1分。存在严重问题,即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评审因素设置不合法、不量化、不细化,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以平均价为评审基准价;未落实*采购*策功能;未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费用、未提供发票,未在公告中公开代理费用收取情况;未依法发布信息公告的,每存在1个问题扣5分。存在*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七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问题,视情形严重程度,按照*采购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给予一至三年禁止其代理*采购业务的行*处罚,具体禁止年限以行*处罚决定书为准。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投标(响应)供应商进行评价时,还应对扣分内容填写理由、证据、线索,否则系统不予支持。

  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在中国河北*采购网,供全省各级采购人共享。代理机构对财*部门信用评价打分有异议的,可通过系统向所评价财*部门提交申诉材料,各级财*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30日内处理。代理机构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诉讼。代理机构认为采购人、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投标(响应)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不客观、不公正或存在恶意评价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戎素梅 徐雪飞 顾萍萍)

来源:中国*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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