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我国公共资源交易有哪些分类
摘要:很多人可能听说过公共资源交易,但可能不了解具体含义。但是对于*采购和招投标的朋友来说,应该是比较熟悉公共资源交易的,因为这两种交易都属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很多人可能听说过公共资源交易,但可能不了解具体含义。但是对于*采购和招投标的朋友来说,应该是比较熟悉公共资源交易的,因为这两种交易都属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采购交易。我国《*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当使用财*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项目和服务,应当进行*采购。
二、建设工程交易,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非国有企业的一般性自建工程虽然也具有可交易性质,但法律未规定应当公开交易。
三、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可交易土地主要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除划拨用地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有偿出让。国家土地有偿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权人,该土地使用权人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此外,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向具有开采权资质的企业出让矿藏开采权的行为,属于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四、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主要是指国有房屋、车辆、设备等动产和不动产。国有产权转让通常涉及所有权转移,属于可交易的公共资源,在实践中已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畴。此外,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转移犯罪嫌疑人或者民事诉讼当事人财产的行为,通常也属于公开转移财产权的范畴。此外,国有房屋租赁、运输能力交付、无线信道使用权转让、国有广告牌租赁和其他公共信息资源使用权转让也属于可交易公共资源范畴。当需要交易时,需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来源:北京筑龙
标签: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公共资源交易